審計部臺灣省審計處函為各機關學校嗣後辦理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財物,如採用分段開標辦法,先開規格標,再開價格標者,應將規格標審查結果有關文件於開價格標前 3日送達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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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753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府主一字第61170號;財物;規格標;價格標;營繕工程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7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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