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因延長病假一年期滿,經依規定核定停職後復職,於復職二年餘後,擬以不同病情再度申請延長病假,可否核給,請依銓敘部函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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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516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省人三字第33786號;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3條 說明;公務人員;公教人員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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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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