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緬甸籍回國就讀師範大學之僑生結業後在臺實習,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應不得聘用為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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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492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教四字第52753號;國籍法 第10條 說明;公職人員;聘用;僑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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