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人事行政局函釋,各機關職務列等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之職務,如其職務說明書訂列為「委任第五職等」之職務,即得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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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50305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省人二字第25806號;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第 5點 說明;職務代理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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