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自83學年度起於辦理各項招生考試時,應於招生簡章試場規則中規定:「應考考生在本年度內其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應由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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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863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教二字第89950號;入學考試;考試;招生;試場;學校;檢舉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1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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