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僑生就讀正規學校之權益未逾齡僑生不得以一般身分自行參加補習學校入學考試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40261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教五字第31116號;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 4條 說明;入學考試;補習學校;僑生;學校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糖鐵技術協助多明尼加共和國產製洋灰軌...
糖鐵技術協助多明尼加共和國產製洋灰軌...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2-1 清領時期美濃地區墾拓與水圳發...
2-1 清領時期美濃地區墾拓與水圳發...
參考書籍
參考書籍
圖059 陳氏家祠中門外觀
圖059 陳氏家祠中門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