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警員於戶警分立前轉任戶籍員,改隸後所支待遇總額較原支待遇總額為低,如依規定准予補足差額者,其考績獎金及不休假加班費如何計支,請依人事行政局函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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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256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府人三字第22227號;戶警分立實施方案 說明;加班費;考績獎金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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