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因延長病假期滿仍不能銷假,經核定停職後繼續參加公保,可依規定發給 6個月俸薪之醫藥補助費,至停職後未達 6個月即辦理復職,目前尚無按月追繳醫藥補助費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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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245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府人三字第7823號;公務人員;病假;醫藥補助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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