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組長兼代理幹事及組長或幹事,因差假等相互代理職務者,同意比照「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3-( 2)之規定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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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30244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教四字第25287號;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第 3點 說明;公立學校;差假;職務代理人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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