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職員於 8月份到職核定試用者,於試用期滿送審時,均准自次年 7月31日起正式任用,俾得依規定參加成績考核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20236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1教人字第021010號;成績考核;學校職員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2-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