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為應業務需要委託各大學院校辦理或與其合辦研究所程度之在職進修班,如利用上班時間上課,每週不得超過 4小時,並得核給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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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10638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0府人三字第 97044號;公假;在職進修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1-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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