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敘至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滿一年以上,自願降調現職委任第三至第四職等辦事員,可否參加薦任升等考試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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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10205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0府人二字第 23068號;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 第 4條 說明;公務人員;升等考試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1-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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