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以其繳回之資遣費政府既未及時發還,請准免予強制發還,並准將資遣前年資於重行退休時合併計算,如須強制發還,請兼顧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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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00430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9高市教育人字第 16761號;公務人員退休;教師;資遣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0-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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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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