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任人員送審案'倘於法定送審期限因正當原因仍未能辦妥職務歸系時'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先報請銓敘部核淮緩期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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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90657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8高市府人二字第 37858號;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說明;任用;職系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9-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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