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資遣或辭職人員再任公職' 其擬任職缺應依規定先申請分發考試及格人員任用' 分發機關無適當人員可資分發時' 經其同意始能依法自行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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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80506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7高市府人二字第 18020號;公務人員;任用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8-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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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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