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前已依規定進用之職員' 未取得任用資格' 亦未通過考試院限期辦理之資格考試者' 依規定得繼續任職至其離職為止之人員' 准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等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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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60749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5高市教育人字第 34339號;公立學校教職員;任用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6-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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