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主管機關撤銷其登記或核准解散登記後' 在辦理清算未完結前' 其主管機關核發之印鑑資格證明' 雖註明有「公司經撤銷或已解散」之文字' 地政機關仍可逕予承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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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60071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地政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5高市地政一字第 1632號;公司解散登記;公司撤銷登記;印鑑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6-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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