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釋:「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第 4條第 1款第八目「未受任何行政處分者」及第 2款第六目「品德生活考核無不良紀錄者」是否包括獎懲互相抵銷人員疑義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50802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4高市教育人字第35329號;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 第4條 說明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5-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