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業訓練法」第34條規定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 得比照專科學校程度適用「技術人員任用條例」第 4條第 5款之規定審查' 予以核敘委任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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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50743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4高市教育人字第 28991號;技術人員任用條例 第 4條 說明;技術士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5-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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