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 19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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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50190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行政院秘書長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臺74法字第 3860號;中華民國憲法 第 171條 解釋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72條 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議決釋字第 193號解釋 民74. 2. 8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5-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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