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於應停職而尚未發布停職之期間照常上班' 嗣經權責機關發布停職並追溯自應停職之日生效' 其於發布停職令前已支領之工作補助費等待遇可免予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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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70193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6府人三字第149915號;公務人員;停職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7-0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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