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列10公斤及10公斤以上之食用乳製品應加標示「食用」字樣於容器或包裝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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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50695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4府法三字第 44513號;乳品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5-09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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