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經刑事判決確定免職若經聲請非常上訴或再審改判無罪確定' 依規定再行任用時應以與原任相當職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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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50071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4府人三字第 05302號;任用;刑事事件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5-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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