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 (市) 政府薦任第九職等以下公務人員動態及擬任人員送審案仍應由各縣 (市) 政府詳加審核後再行核轉銓敘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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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80833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7省人二字第 53855號;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說明;任用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8-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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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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