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任第八職等與委任第四職等職務人員分別晉支年功俸 590俸點與 385俸點者' 溯自77年 6月 1日起得比照高一官等標準支給有眷房租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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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80816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人事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7省人四字第 49916號;分類職位公務人員;房租津貼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8-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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