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教師因案於聘約期滿後判決無罪' 其原聘約期間內停職期間之薪津予以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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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70899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6教人字第 79369號;教師;復職;薪津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7-10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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