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民代表會主席因案為法院押' 其戶籍經戶政事務所代辦遷出原住址已達 6個月以上' 依照規定其代表職務應予解除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850826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4府民二字第 94158號;鄉鎮市民代表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5-1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