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2868 決罪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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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敦煌寫本類
描述:
卷數:2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2868佛說決罪福經卷上明師守□□□□□□□□□□□□□□自濟度命應早□□□□□□□□□□□□命也。天之精人之命也。□□□□□壽也。益燒香然燈為益。壽命施□□□□□綵幡五丈三枚。自上名字著幡上。所以五丈者。用人犯五戒有五罪故。故五丈也。所以三枚者。用救三惡道有三尊來出三界故。罪大難救者。作七味飲食飯諸聖眾具三法衣。持齋戒七日。日三過自責已過身口意所行。自歸三尊奉持八佛名。受燒香散花燃燈供養。具滿七日布恩種德。慈心眾生養育窮志。若與清淨道士。即得增壽除滅宿罪。應為縣官水火所中亡失財產者。亦當齋戒自責本罪。速立福施用當滅之。一若滅滿再至三。罪即消滅。又當隨師教勅不當疑師。師深入經藏。不可以生死常意度量師也。為人師法大難。師為重任亦為保證。不得隨弟子低仰令失道法。現世不利死入地獄。如是為縱人作罪。為無大慈。為不示人大明。為不救人之命。令人作德亡失壽命。皆是師過。師教弟子。不隨師教不信不受。後日弟子死入地獄。雖欲引師天神證之。師教不行。其人自作罪了不豫師事。慧法菩薩白佛言。世尊佛泥洹後當五亂世。一者人民亂。二者王道亂。三者鬼神亂。四者人心憂怖亂。五者道法亂。當爾之時四輩弟子用法。云何能獲度世不。佛告慧法。當爾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陳妙如大德輸入,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85冊 No. 2868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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