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2078 傳法正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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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宋 契嵩編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史傳部類
描述:
卷數:9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2078傳法正宗記【原】增上寺報恩藏明本,【宮】宮內省圖書寮藏宋本上皇帝書十二月日。杭州靈隱永安蘭若傳法沙門賜紫臣僧契嵩。謹昧死上書。皇帝陛下。臣聞。事天者必因於山。事地者必因於澤。然其所因高深。則其所事者易至也。若陛下之崇高深明。則與夫山澤相萬矣。適人有從事其道者。舍陛下而不即求之。雖其渠渠終身絕世。烏能得其志耶。抑又聞佛經曰。我法悉已付囑乎國王大臣者。此正謂佛教損益弛張。在陛下之明聖矣。如此則佛之徒。以其法欲有所云為。豈宜不賴陛下而自棄于草莽乎。臣忝佛之徒。實欲扶持其法。今者起巖穴。不遠千里。抱其書而趨闕下。願幸陛下。大賜以成就其志也。臣嘗謂。能仁氏之垂教。必以禪為其宗。而佛為其祖。祖者乃其教之大範。宗者乃其教之大統。大統不明。則天下學佛者。不得一其所詣。大範不正。則不得質其所證。夫古今三學輩。競以其所學相勝者。蓋宗不明祖不正。而為其患矣。然非其祖宗素不明不正也。特後世為書者之誤傳耳。又後世之學佛者。不能盡考經論而校正之。乃有束教者不信佛之微旨在乎言外。語禪者不諒佛之能詮遺乎教內始草書。即云佛之所詮概見乎教內。及寫奏時廼改曰。佛之能詮遺乎教內。意謂。佛之善巧詮發此法之語。存乎教部之內。為學徒以始草者傳出遂與奏本有異然此二說其義皆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51冊 No. 2078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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