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905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習學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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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元 拔合思巴集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律部類
描述:
卷數:1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1905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習學略法元帝師苾芻拔合思巴集敬禮一切智。教示增上戒學律藏有三種。 第一未得令得儀範 第二已得律儀不犯護持方便 第三若有犯者令修補法第一未得令得儀範者有四種。能為得律儀作障 能為安住律儀作障 能為增長德業作障 能為端嚴眾作障若俱無此四種違緣。復以歸處形相身體思念儀範。若全有此五種順緣者。方得律儀。此差別義如儀範中應知。第二已得律儀不犯護持方便者。有五種。一依依止師護持 二以對治想護持 三了知應捨相違護持 四淨自戒律護持 五依安樂住緣護持第一依依止師護持者若受近圓已滿足十年。二十一種五德法中具十五法。解律比丘求為依止師。應作不應作。一切事業應問彼師。如師教示隨教所行。自受近圓。滿十年等。三種德業圓滿已來。應依彼師。第二以對治想護持者於一切時中念知不放。逸具此三種法。除一切相違法。成就一切善法。第三了知應捨相違護持者總集為五篇二百五十三。應捨法中具清淨戒。或具應修補戒。有心有念。復非初緣不捨學處。不犯學處。第一波羅夷篇者。苾芻於三道中。隨一一道行不淨行者。犯第一波羅夷罪。若盜非屬己身他人物者。犯第二波羅夷罪。除己身外人或人胎斷其命者。犯第三波羅夷罪。妄說過上人法者。犯第四波羅夷罪。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45冊 No. 19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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