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702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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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宋 子璿錄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般若部類
描述:
卷數:7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1702 [cf. Nos. 235' 1701]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并序釋氏教。金剛經世所由來尚矣。自秦至今凡幾百載。諷誦無卑高。感應盈簡牘。利及幽壞而達乎神明。蓋趣大之坦塗。破小之宏略也。故補處頌以為本。二論釋而有貫。諸疏互解或依或違。圭山大師。撮掇精英黜逐浮偽。命曰纂要。蓋取中庸。復申記略。用備傳習。石壁師。仍貫義意別為廣錄。美則美矣辭或繁長。後學多不便用。今更刊定翦削煩亂。俾流而無滯學而思講。庶吾道無墜地之患也已大宋天聖紀號之明年。季冬月甲子日。序云。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一長水沙門子璿錄疏文分三。初標題目二。初經疏名題。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者。此題九字從寬至狹能所六重。一能所釋。謂金剛等五字是所。疏論下四字屬能二能所詮。謂經字屬能。金剛等四字是所。三能所簡有二。一簡通。謂經通一代時教。般若唯局當部。二簡別。般若猶通八部。金剛但屬一經。五能所喻。金剛是能。般若屬所。六能所纂。纂字屬能。謂疏主也要字是所。謂正義也。若著并序二字。復加一重。二字是能。上皆所攝。然此七重不出教行人理。謂經及疏論并序五字是教。謂能詮能釋能序也。般若通行謂觀照也。纂字屬人。疏主也。金剛要字屬理。金剛喻實相。即真理。要字是正義。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33冊 No. 170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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