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654 因緣心論頌因緣心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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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猛龍菩薩造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論集部類
描述:
卷數:1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1654因緣心論頌龍猛菩薩作差別十二支能仁說緣生於煩惱業苦三中俱攝盡初八九煩惱二及十是業餘七習是苦十二唯三攝從三生於二從二生於七一復生於三此有輪數轉諸趣唯因果此中無眾生唯從於空法還生於空法誦燈鏡及印火精種梅聲諸蘊相續結不移智應察於甚微細事若有見斷者彼不善因緣未見緣生義此中無可見亦無少安立於真以觀真見真而解脫因緣心論釋龍猛菩薩造此中有沙門。樂聞能聽。善能憶持。能悟。能觀。及具簡弃。來詣師所。於如來教中。作如是問。薄伽梵。差別十二支。能仁說緣生。彼於何所攝。今欲樂聞。知彼問其真義。師即呼曰汝於煩惱業苦三中都攝盡。作此分別典切之語。此中十及二。故曰為十二支。即差別。故言差別。如車支分。故說為支。能寂身口。故名能仁言。能仁說者。宣暢解釋。說之異名。彼非自性。決定士夫。假相自在。時自然隨欲。化主。偶遇等所生。此是因緣所生。此差別十二支法。於煩惱業苦。遞手相依。猶如束蘆。於彼三中。並皆攝盡。言盡者。即是無餘義也。問曰。何者煩惱。何者是業。何者是苦。此差別之法。當於何攝。答曰。初八九煩惱。差別十二支法。初是無明。第八是愛。第九是取。此三是煩惱所攝。何者是業。二及十是業。二是行。十是有。此二法是業所攝。餘七皆是苦。煩惱業之所攝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郭鴻達大德輸入,北美某大德提供,CBETA 自行掃瞄辨識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32冊 No. 165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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