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法使稱准越督文請將對汛現數二十二處減二十處可否照辦希查核電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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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2-18-002-02-012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電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外務部
描述:
版本:抄檔
備註:有目無文
日期:
光緒33年03月19日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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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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