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馬全權續談各節擇要肅陳事倘取援議請電示並明告駐京代辦由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館藏號:02-14-011-02-021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駐俄陸大臣
描述:
版本:原檔
日期:
宣統03年12月07日
格式:
頁數: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授權聯絡窗口

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件名:規定領館事務區域事華商在廟兒街...
件名:客民新章實行事禁煙會改提前為展...
件名:請與和使商除苛律由
件名:修改俄約調查表內界務商務稅務雜...
件名:海參威總領事轄埠區域權限事約事...
件名:呂海寰片奏辦理商約預防受虧奉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