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廣州灣條款本國政府一面允從一面查覈可否將兩國均有裨益之條續添入約等因請查照由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館藏號:02-14-005-01-001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照會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法呂使
描述:
版本:原檔
日期:
光緒29年09月25日
格式:
頁數: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授權聯絡窗口

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件名:第十二次會議議事錄呈候鈞核由
件名:具奏議覆商約大臣呂等條陳由
件名:會奏呂海寰等奏請蘇松太道分設江...
件名:與馬全權提議新約暫允提出籍民問...
件名:修改中俄商約送各關稅司節略由
件名:請先開琿春延吉商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