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辦理礦政局請將礦局毘連之銅元新局俟停鑄之日劃歸礦局設立鍊廠並請在鍊廠之側設立礦業學堂請查照立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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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2-04-021-01-014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湖南巡撫龐鴻書
描述:
版本:抄檔
日期:
光緒32年10月16日
格式:
頁數: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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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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