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律師擬即裁撤按照合同如未到三年期滿應給一年俸銀若迨期滿毋庸再給俸銀仍願優給川資1500兩希酌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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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1-34-005-01-019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總署
描述:
版本:抄檔
日期:
光緒25年02月23日
格式:
頁數: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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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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