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吳京卿復稱俄官虐待華民及賄縱鄧全兩案可與辨論者四端其中引用條約必須考核精詳乃可立言等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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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1-17-010-04-006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出使大臣曾紀澤
描述:
版本:抄檔
日期:
光緒09年10月01日
格式:
頁數: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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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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