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膠澳外人土地權問題茲經提出國務會議議決關於日本委員十一月十七日所提出之土地處分案五條應行修正此外如農業問題及沿海填埋地均應備價收回至移交時如尚有未能解決之問題應行聲明保留等因請查照轉行該督辦知照辦理由

件名:膠澳外人土地權問題茲經提出國務會議議決關於日本委員十一月十七日所提出之土地處分案五條應行修正此外如農業問題及沿海填埋地均應備價收回至移交時如尚有未能解決之問題應行聲明保留等因請查照轉行該督辦知照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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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3-33-162-02-008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國務院
描述:
版本:抄檔
日期:
民國11年11月
格式:
頁數: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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