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函復閩省穆洋村教堂一案已喻原議六箇月之限倘福安縣不即購妥地方請轉飭遵在舊地起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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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1-12-153-04-003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法國公使李梅
描述:
版本:抄檔
日期:
光緒14年12月16日
格式:
頁數: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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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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