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長沙碼頭捐章程須由地方官與領事商議可照辦已飭遵由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館藏號:03-19-010-03-009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外交部
主題與關鍵字:
職銜權威:日本代使
人名權威:小幡酉吉
描述:
版本:原檔
日期:
民國04年10月
格式:
頁數: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授權聯絡窗口

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件名:送通商各關華英合璧民國二年第四...
件名:漢口丹商所製五倍子檢送詳細說明...
件名:美英比以外各使尚未復到希向該政...
件名:上海洋貨商業公司向美孚行由浦東...
件名:蘇俄政府加收茶稅苛重請向蘇俄代...
件名:京師稅局扣留英瑞牛奶公司一事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