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商標法第四條所定六個月期限截至本年十一月十五日為止前經海關掛號繳過關平銀5兩者免其5元之呈請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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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3-18-118-02-036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外交部
主題與關鍵字:
職銜權威:法國公使;比利時公使
人名權威:傅樂猷 Aime Joseph de Fleuriau;艾維滋 Robert Everts
描述:
版本:原檔
日期:
民國12年11月
格式:
頁數: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授權聯絡窗口

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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