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大英煙公司一案本國定立章不准領事擔保商家由領事簽字作證則可再保結應如何書寫希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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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3-18-110-01-007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英朱使
主題與關鍵字:
職銜權威:英國公使
人名權威:朱邇典 John Newell Jordan
描述:
版本:原檔
備註:缺字為“上气下育”
日期:
洪憲01年02月
格式:
頁數: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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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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