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據陳道尹電稱英使復電允為各埠取銷抵制可將木牌立即撤去碼頭門廧滿一個月即撤經公民會認可通電取銷善後事宜請照章飭交涉員遵辦已電該員接洽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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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館藏號:03-16-051-02-009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電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福建督軍
描述:
版本:原檔
日期:
民國11年03月
格式:
頁數: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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