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據工巡局稱使館界應自為防守查竊物每運至界外仍應中國巡捕查拏或准洋捕到界外自緝由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館藏號:02-26-008-02-006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 :函
層次:件
著作者:
產生者:德國公使穆默
描述:
版本:抄檔
日期:
光緒30年01月21日
格式:
頁數: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授權聯絡窗口

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02-27898284
archives@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件名:奉旨曹鴻勛電奏黔軍在南丹剿匪糧...
件名:補修文信謄本茲將明治七年分目錄...
件名:查明大西洋公使館馬圈被竊情形由
件名:德都司克內曼失去寶星一案已將拾...
件名:擬請在前門永定門東西便門設立常...
件名:蜀學堂日本教習福山秀助持刀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