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名稱:子彈帶

文物名稱:佩袋

英文名稱:shoulder bag

族語名稱:tao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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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目號: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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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族別:阿美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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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用途:佩袋「阿魯富」為平時外出或工作時隨身攜帶東西用的,而且男女皆可佩戴。有些不同於現今佩戴的情人袋,曾記載在馬太鞍這種袋子是老人檳榔袋(adelats a lovot),50歲老人戴的,由婦人織製送其丈夫,一邊放檳榔及用具;另一邊放煙、煙具及取火器等。無論平時工作、打獵、捕魚,都會隨身佩戴。 佩袋是每個阿美人的第二個生命,佩袋的kawas(靈力)是個人私物中最強,以前的阿美人死時,個人使用的佩袋一定要隨葬。今日佩袋做為認同的徵物,因為觀光化而成為紀念品,族人只要一掛上佩袋即可代替繁瑣的盛服,以及表徵阿美族的認同物件。
內容描述:佩袋「阿魯富」(或稱攜物袋、情人袋、檳榔袋),是阿美族的特色之一。只要是阿美族人,不管是生活在那個區域,最少都會有一個佩袋「阿魯富」(`alofo)。阿美族的佩袋「阿魯富」,南勢阿美稱為(`alofo);秀姑巒阿美稱為(tufot),其中阿多蘭部落裡稱為(tafuru`)。昔日為日常實用的物品,不像現在是豐年祭傳統服飾的佩件之一,或者是阿美族在族群裝飾與服飾表徵上的標誌物。 佩袋,早期以麻織方形款式為主,素色無花紋;外出或者喜慶時則使用有花紋的佩袋。根據黃貴潮的口述(ibid:75),在個人私物中,佩袋(檳榔袋)的kawas(靈力)最強,死亡時一定要以此陪葬。若此人壽終正寢又擁有數個檳榔袋時,較新的可由生者繼續使用,但舊的一定要陪葬。 阿美族的佩袋一般被稱為情人袋,是因為在豐年祭的最後一晚進行情人配對,若女方對男方有意,可將檳榔放置袋中,若男方中意可將檳榔吃下,即可促成一對。因為這樣的特殊模式,讓佩袋多了一種浪漫。 又佩袋的另一名稱「檳榔袋」。在阿美族的社會中,檳榔袋是日常生活中相當實用的物品,由女子製作,原為母親送給子女或女子送給情人的定情物,內部可以放置煙斗、菸草、檳榔、石灰等小件物品。
材質:棉、毛
製作技術:織、縫、繡
日期:
文物年代:民國52年4月
格式:
尺寸:長35*寬15(公分)
關聯:
相關文獻:自然與人文數位博物館;國立自然博物館;台灣歷史博物館;鄭惠美輔仁織品研究所碩士論文《花蓮南勢阿美族服飾研究》
範圍:
採集地點:花蓮縣吉安鄉
管理權: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博物館

授權聯絡窗口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博物館
886-2-2939-3091 ext.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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