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七年會計永久保存第二十八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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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10_0340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九、昭和七年五月分米酒原料臺灣粳白米臺北、樹林兩工場所要二八○○○○瓩ハ本局ニ於テ指名競爭入札ニ依リ購入宜蘭、臺中、埔里、臺南、屏東、花蓮港ノ各局所所要三七五○○○瓩ハ各官署長ヘ委任購入方決議;十、臺灣粳白米賣買契約(昭和七年四月十五日附、臺北酒工場納一○○○○○瓩、樹林酒工場納一八○○○○瓩、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長田端幸三郎、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臺北支店長代理菅沼邦彥);十一、臺灣粳白米購入委任數量ハ外國碎白米納入迠ノ必要數量ニ止メ置キ方宜蘭、臺中、埔里、臺南、屏東、花蓮港各官署長ヘ通知;十二、臺灣粳白米購入委任ノ粳白米宜蘭、臺中、埔里、臺南、屏東、花蓮港ノ各局所ニ於テ處理濟報告供閱;十三、臺灣粳白米賣買契約締結報告(昭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附、屏東支局);十四、臺灣粳白米賣買契約締結報告(昭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附、花蓮港支局);十五、臺灣粳白米購入取止報告(昭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附、購入委任二○○○○○瓩中八○○○瓩取止メ、花蓮港支局);十六、臺灣粳白米賣買契約締結報告(昭和七年六月六日附、臺中支局);十七、臺灣粳白米賣買契約締結報告(昭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附、宜蘭出張所);十八、臺灣粳白米賣買契約締結報告(昭和七年八月九日附、臺南支局);十九、購入委任ノ臺灣粳白米購入ノ有無埔里出張所ヘ照會;二十、外國碎白米賣買契約(昭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附、臺北酒工場納二五○○○○瓩、埔里出張所納二五○○○瓩、樹林工場納三○○○○○瓩、臺南支局納三○○○○瓩、宜蘭出張所納八○○○○瓩、屏東支局納一五○○○○瓩、臺中支局納三○○○○○瓩、花蓮港支局納四五○○○瓩、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長田端幸三郎、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臺北支店長代理菅沼邦彥);二一、外國碎白米宜蘭出張所納值引受入;二二、外國碎白米宜蘭出張所納值引受入;二三、外國碎白米臺中支局納值引受入。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7年4月~昭和8年1月 (1932-04/1933-01)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83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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