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四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一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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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02_015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大正十三年十二月府令第九十八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ノ支局出張所及工場ノ名稱位置中改正(恒春出張所削除)、府令第十九號[7];二、事務分掌規程認可、指令第二七號(布袋出張所)[14];三、事務分掌規程認可、指令第三○七號(花蓮港支局)[23];四、事務分掌規程認可、指令第三一六號(斗六酒工場)[31];五、大正十三年局訓令第二十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出張所工場事務掌理規程中改正(第二十條三號「煙草ノ保管」ノ次ニ「賣渡」ヲ加フ)、局訓令第一號[41];六、大正十三年局訓令第二十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出張所工場事務掌理規程中改正(白紅粬ヲ各工場ニテ掌理スル事項追加)、局訓令第二號[46];七、大正十三年局訓令第二十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ノ支局出張所工場ノ事務掌理規程中改正、局訓令第五號、(第十八條削除)[52];八、大正十三年局訓第二十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ノ支局出張所工場ノ事務掌理規程中改正(第五條第三項中「恒春出張所ヲ削ル」)、局訓令第十號[57];九、大正十三年局訓第二十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ノ支局出張所工場ノ事務掌理規程中改正(第五條第二項ヲ削ル)、局訓令第一三號[61]。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4年1月~昭和4年11月 (1929-01/1929-11)
格式:
重製Jpeg影像:68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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