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自大正十二年至昭和九年阿片十年保存〔4〕

正題名:自大正十二年至昭和九年阿片十年保存〔4〕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3_02_010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監查係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機關:花蓮港廳
機關:新竹州廳
機關:桃園郡役所
個人名稱:松浦棟夫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十八、本局及地方廳ニ於テ在庫中變敗シ賣品トシテ賣下不能ノ藥用阿片、阿片煙膏製造原料ニ組替方決議(附花蓮港廳ヨリ粉末阿片保管轉換)[150];十九、地方廳ニ於テ保管中破罐ノ表面污損シ賣品為メ賣下不能及賣捌人死亡ノ為メ保管轉換ヲ以テ受入レタル一等阿片煙膏ヲ阿片煙膏製造原料ニ組替方決議[155]。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6年12月16日 (1931-12-16)
格式:
重製Jpeg影像:49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