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第三十條(不承認破壞權利及自由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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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015-035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報告書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人權工作須知。
描述:
內容描述:聯合國人權宣言不能解釋為國家、團體或是個人有權以任何行動破壞本宣言的任何權利與自由。
出版者:
出版者:前衛出版社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貢獻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日期:
出版日期:2004-07-10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2003年台灣人權報告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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